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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零售药店“四类药”购药登记平台升级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22-04-23 11:10:36       来源:腾讯网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询价方式采购本项目所需的系统建设与服务(共一包),现邀请有能力的单位参与,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零售药店“四类药”购药登记平台升级项目。

(二)采购预算:14.5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投标)

(三)项目有关内容及要求:

1.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平台升级。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首付款;系统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款项;验收合格1年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款项。

4.供应商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报价无效。

5.其它要求:

(1)平台所有原始业务数据和新增数据,需回传到我局综合监管平台中。

(2)因疫情存在不可控因素,平台功能具有诸多不确定性,如有新的功能需求,供应商在收到新需求后应无条件响应,如完成新功能开发费用过大,在优先解决问题的前提下,双方另行合同约定解决费用问题。

(3)本平台所产生的信息涉及敏感和隐私信息,供应商要确保平台数据的安全并签订保密协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格条件和相应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供应商在报价时提供以下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报价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3.询价文件的更正和答疑

4.供应商请于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4月29日17点30分向我局递交报价书。逾期送达和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书,采购人不予接收。

6.本项目询价评审时间和地点会另行通知,届时请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准时参加。

(二)报价书编制

1.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书必须密封、标识和递交,否则,报价无效。

2.供应商在制作报价书时,提供完整报价明细,及售后服务、培训、质量保证等。

3.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或其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

4.报价书在其重要内容方面须有签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则须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报价书应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共一式三份。

(三)项目评审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询价书。如对本询价公告做出报价,即表示认可了本局提出的各项要求,且不可撤回。

2.询价小组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其次对供应商提供货物的技术参数进行审查,最后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本局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3.如供应商在参与本局组织的采购活动中有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不得参与本单位任何项目的建设工作。

三、平台技术要求:

具体需求为:

(1)多种方式的购药人信息采集功能。支持药店店员登录平台后通过扫描购药人健康码(微信\支付宝)、电子健康卡静态码,快速识别健康码快速提取锁定用户信息,用于快速提取购药人亮码购药,快速准确采集姓名,手机号及身份证号等信息;同时支持身份证、医保卡等多渠道提取购药人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等信息;并支持对于购药人实际住址的结构化方式采集。识别完成之后可以对识别的信息进行确认和修正,确保提取的信息准确无误。

(2)购药人个人状态信息采集功能。支持对购药人体温、选择口罩是否正常佩戴、选择录入行程码状态是否带星号、选择健康码状态是否绿码等有关信息的采集。

(3)购药人购药信息采集。平台通过扫描药品条形码,采集购药人所购药品的基本信息。

(4)实际用药人信息采集。如是本人用药增加选择“本人用药”,非本人用药选择“非本人用药”并填写实际用药人信息 ,做到信息核实与实际用人药相符,并支持对于购药人实际住址的结构化方式采集。

(5)微信公众号实时信息发布功能。公众号增加实时信息发布功能 ("弹窗" ) 遇紧急情况或需要发布公众购药注意事项时可及时修改前端文字提示通知 ,如:购药需持 XX 小时内核酸证明,风险区域提示等 ;如购药人无 XX小时内市内核酸数据 ,二维码自动变色等。

(6)与疫情防控有关平台的接口功能。平台提供将有关四类药购置信息与疫情防控相关平台对接的相关功能,并进行数据的交换。

(7)提供与药店方销售系统的对接功能。平台提供有关接口功能,支持将有关四类药的报送纳入药店方的销售流程。

(8)短信验证、短信群发功能。重新设计短信验证码功能,确保填写录入信息真实有效 。重新设计开通短信群发功能去重手机号后对购药人或用药人进行短信群发提示。

(9)多终端支持。平台要求在PC端和移动端均提供支持。同时移动端需要具备与PC端基本一致的统计管理功能。

(10)将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纳入统一管理。将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的销售纳入四类药管理。

2.供应商应明确项目功能完成节点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合同中可再次约定)内完成交货,交付采购人验收。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2日

【来源: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_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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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零售药店四类药购药登记平台